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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本区购车补贴申报的通知

浏览:      日期: 2024-01-15 10:05:43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约惠禅城,想购就go”禅城汽车补贴消费季活动方案》(佛禅府办函〔2024〕3号),更好发挥购车补贴政策的助企惠民作用,推动我区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发展,根据购车补贴系统上线和开放申报的进度安排,现就组织开展购车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平台和申请时间

(一)申报平台: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浏览器打开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搜索“佛山扶持通”)。

(二)申请时间:自2024年1月10日上午8:30起,系统于每日8:30至17:30开通,其他时间申请渠道关闭。

(三)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2月15日下午17:30,如补贴额度提前用完,则用完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补贴额度用完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补贴对象:在禅城区内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并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申领补贴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购买新车时间:2023年1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至项目资金用完即止。

(二)汽车经销商企业:在禅城区商事登记且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

(三)车辆注册登记:消费者需在佛山市内完成新购车辆的注册登记(即俗称的“车辆上牌”)。

(四)车辆车型要求:小微型载客汽车。

三、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以下简称“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台;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台;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台。

以上价格为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同一消费者仅能申领1次补贴。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申报平台上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核对相关信息。

(二)系统自动审核。

佛山扶持通系统将自动匹配申请者信息,审核确定申请人获得补贴资格。

(三)资金拨付。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收到预算资金授权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申请人。(按资金下达及线上审批通过顺序分批拨付,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五、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好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申领补贴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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