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6〕275号)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知规〔2016〕104号)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次调查工作,内容如下:
一、调查内容
2016年度专利调查内容包括有效专利权人及相关专利信息。
二、调查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调查问卷必须在首页盖章处加盖调查对象单位公章;
(三)每份问卷的问题漏答率不得超过5%;
(四)所答选项不能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
(五)各单位填写调查问卷时注意参照问卷中的填报说明。
三、注意事项
(一)部分被调查者,既要填写企业问卷,同时又要填写专利信息问卷,因此请注意存在一个专利权人收到两份问卷的情况。
(二)附件1的企业问卷第一部分第七题: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如果是内资企业,也是国有企业,要同时勾选此两项。
(三)请各单位于7月13日前将调查问卷寄回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寄送费用由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承担。寄送地址:佛山市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29室,联系人:梁思睿,电话:0757-82903481,18666012255,邮箱:fcps@fcps.org.cn。
附件:1.201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企业)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潘绮雯,电话:0757-83997298,邮箱:998801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