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方案
1、在佛山新媒体产业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注册办公,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省市两级政府部门合计承担90%的坏账风险(省市两级政府对单个项目的本金损失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360万元)。
2、银行按照400万/笔对企业发放,利率一般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电商企业补贴50%推广费,获荣誉称号最高奖励20万
◆政策依据
《2015年佛山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实施方案
1、园内电商企业开展宣传引流、促销等活动,可补贴50%的宣传推广费用(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园内电商企业若获得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10万、5万元。
三、电商租金补贴15元/月/平方米
◆政策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修订稿)
◆实施方案
1、园内经认定的电商企业可连续5年享受15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
2、入驻园内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型电商企业若租赁面积不超过50㎡,可连续2年享受100%的租金补贴。
3、入驻园内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型电商企业稳定经营满半年以上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四、高新技术补助40万,所得税15%征收
◆政策依据
《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5—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方案
1、园内企业新获得软件著作登记权或发明专利的,每件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园内企业若入库经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可累计获得40万补助奖励。
3、园内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